各县区科技局、市直相关部门科技(宣传、教育)科: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湖南省科普统计的通知》(湘科政字[2011]43号)要求,为了做好2010年度全市科普工作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科技局、市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统计工作,落实专人负责。
二、市科技局负责市级科普工作统计,将全市所有调查表数据录入科普工作数据库,建立本市科普工作统计数据库。纳入科普工作统计范围的市级单位为:市科技局、市科协、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人口与计生委、市环保局、市广电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园林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公安局。
三、县区科技局负责县级科普工作统计,向县级单位布置科普工作统计,发放并回收各部门调查表,审核数据,将本县科普工作统计调查表和本县所属调查单位目录清单上报市科技局备查,纳入县级科普工作统计范围的单位参照市级。
四、各县区科技局、市直相关部门在5月31日之前将《科普统计调查表》(一式两份)交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书面调查表必须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章确认,盖单位公章。
科普工作统计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重要举措,是政府部门了解和掌握科普工作状况的重要数据基础,请各统计调查单位积极支持和配合。
联系人: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 张 凌
电 话:8217920
二O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