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计划重点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省、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经局党组、局务会研究决定,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对2010、2011年市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及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现将监督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的目的
通过对科技计划项目及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总结好的典型经验,及时发现和纠正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偏差,以进一步加强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的管理,提高科技项目的针对性和经费的使用效率,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发挥积极的更大的作用。
二、监督检查的主要依据
1、中央《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意见》、湖南省《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和永州市《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
2、国家、省、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
3、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合同和经费使用预算等资料。
三、监督检查的对象
市级2010年、2011年度科技计划重点项目。
四、监督检查的内容
1、科技项目经费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2、项目承担单位在实施项目中是否按计划合同实施。主要包括:项目进度情况,指标完成情况,履行合同情况;科技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挤占、挪用等。
3、项目实施对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贡献情况,包括关健技术的突破、重大成果及知识产权的获得情况,成果应用推广情况等。
五、监督检查的方式
1、采取文本查阅、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实地查看等方式。
2、监督检查组对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及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综合评议,形成监督检查意见向项目承担单位反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对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六、监督检查的组织领导
1、市科技局成立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局长封金祥任组长,其余局领导为成员,纪检组长李谋智负责具体实施,监察室主任欧阳亚翎为联络员。
2、监督检查组由市科技局的计划科、农村科、政策法规科、纪检监察室、市财政局企业科的工作人员组成。
七、监督检查的安排
1、考虑到每年的科技经费在6—8月份下拨,监督检查的时间安排在10月—12月份。
2、监督检查分为二个组,即工业组、农业社发组。
3、监督检查完成后,形成监督检查报告,上报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领导小组。
4、各重点科技项目承担单位接此通知后,按照检查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如项目汇报材料、填写好有关表格等。
附表:永州市重点科技项目监督检查表
二O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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