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推荐2010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湖南省科技进步奖和湖南省技术发明奖的项目由市科技局负责推荐;
2、推荐湖南省科技进步奖,原则上是近三年获得了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且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项目;推荐湖南省技术发明奖,原则上要求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实施一年以上,取得较好效果的项目;
3、湖南省科技奖励推荐系统(http://61.187.87.40/xmsb/)将于12月14日开通,必须严格按照《2010年度湖南省科技奖励推荐工作手册》的要求填写推荐书;
4、推荐项目的书面材料请于12月底前报送市科技局签署推荐意见,逾期不予受理。
5、具体要求可登录相关网站查阅:
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hnst.gov.cn
省奖励办网站:http://osta.hnst.gov.cn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